诸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 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11-04 14: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计局

   一、诸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1、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起草全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4、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

   6、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科技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提出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制度。

  7、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8、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10、负责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11、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特殊情况照顾生育对象的审批。

  12、负责对各镇乡(街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业务指导、检查。

  13、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开展人口学术研究活动。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市计生指导站1家事业单位预算。

  二、诸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365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43.1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82.3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3.77万元。

  2014年当年总支出3670.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43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92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32.68万元,项目支出2338.11万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52万元。

    三、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支出科目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3.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www.naczivadasz.com/res_base/xxgk/upload/article/file/2015_4/11_4/n9vhigkfh5a1.xls
www.naczivadasz.com/res_base/xxgk/upload/article/file/2015_4/11_4/5y0tigkfhhw5.xl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