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12-09 12: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白塔湖管委会

 

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2、宣传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的政策法规,确保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规划顺利实施;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镇开展保护白塔湖生态湿地的执法活动;
4、负责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巡逻,开展清草、清淤、清障等工作;
5、监督非法侵占湖面、违法用地、非法排污等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落实依法保护白塔湖生态湿地的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决算。
二、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度收入决算774.4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0.71万元,占总收入99.5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7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2.37万元),占总收入        
61.15%;其他收入297.15万元,占总收入38.37%。上年结转收入3.71万元,占总收入0.48%。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度支出决算774.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0.55万元,结转下年3.8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9万元、农林水支出696.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51万元、其他支出72.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6.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38万元,项目支出625.33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37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96.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0.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事务399.39 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事务0.5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72.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2%。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交流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1074人次,共6.1万元;外事接待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7.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万元,比上年增加减3.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是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1、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3、2015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4、2015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5、2015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6、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7、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8、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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