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2 11: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林局

        一、诸暨市林业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政策和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工作。
       3、组织和指导生态林、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4、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指导林木、竹子运输管理;组织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小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7、组织、指导市森林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8、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的意见;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和运行;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林业项建设。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林业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指导、协调林业技术监督、新技术开发和林业专利、林业标准化的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 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单位诸暨市环境绿化工作站决算、诸暨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决算、诸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决算、诸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决算和诸暨市良种繁育站决算。
       二、诸暨市林业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林业局(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2,345.9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9.5万元,占总收入99.7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3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0.8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其他收入208.16万元,占总收入 8.87%。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6.5万元,占总收入 0.28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林业局(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2,338.29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6.68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3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1,908.64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74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5.36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72.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44 万元,项目支出957.5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06.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事务106.6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19.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中古树名木保护与传承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项)事务49.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7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7.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32.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5.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事务40.39万元,主要用于东白山自然保护区陈蔡保护站建设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617.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0.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事务0.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事务364.0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事务19.19万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事务132.23万元,主要用于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事务8.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事务15.2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事务678.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方面林业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农林水支(项)事务出72.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7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事务5.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 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6.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3%,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局、绍兴市林业局、各个县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的支出。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1302人次,共 6.51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7.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17万元,包括森林公安执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野生动物救护、林地批后监管、竹木经营及加工监管、林改、山林纠纷调处、森林病虫害防治、湿地保护、森林资源调查、林地调整、绿化造林、公益林检查等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林业局本级、诸暨市环境绿化工作站、诸暨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诸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诸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诸暨市林木良种繁育站等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林业局单位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良好。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未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是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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