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塈市浣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24 09: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浣东街道

  一、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村(居)、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村(居)、社区成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

  7、指导和帮助村(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9、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

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诸暨市浣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浣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收入决算2405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3025.62万元,占总收入95.72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99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472.26 万元),占总收入 39 %;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 0 万元,占总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总收入 %。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占总收入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浣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支出决算22133.3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157.09 万元、 国防支出5.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82万元、教育支出537.7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27.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89.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54.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1.91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20.82万元、其他支出2331.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09.06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0.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5.83万元,项目支出19058.32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24.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472.2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3136.49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共0 万元;外事接待0 批次,0 人次,共 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项):指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3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有对应专项债务收和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有对应专项债务收和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至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疥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1、浣东街道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浣东街道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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