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3 17: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一、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绍兴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拟订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实施。
  4.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资格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维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权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公房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产面积测绘、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5.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指导城市雕塑建设。
  6.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负责市政、园林、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申报、备案等管理,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
  7.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区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8.负责本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监管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的焚烧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9.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工作。
  10.负责村镇建设。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及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承办市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减排、市政公用设施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2.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标准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诸暨市节水办公室决算、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决算、诸暨市市政管理处决算、诸暨市园林管理局决算、诸暨市白蚁防治所决算、诸暨市城建档案馆决算、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决算、诸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决算和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决算。
  二、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23017.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05.58万元,占总收入92.5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23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12.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24.96万元),占总收入66.2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551.91万元,占总收入2.4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5133.2万元,占总收入22.3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382.7万元,占总收入1.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712.19万元,占总收入7.44%。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21298.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95.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1.31万元、城乡社区17627.18万元、住房保障2720.3万元、其他64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32.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7.76万元,项目支出16209.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12.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4.9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606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88.51万元,主要用于局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6.97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9.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医疗保障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92.3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障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27.4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00.2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事务154.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634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事务285.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10130.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事务36.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项)事务58.4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86.6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事务1429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事务97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30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7.8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643.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自行车运行维护、雨水泵站维护等用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事务1.1万元,主要用于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9.66%。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单位来访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报销审批制度,说明接待的原因、人员、餐费清单等具体事项,严格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规模,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1人次,共0.8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5.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63%,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绿色出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报批制度及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相关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本年新购置0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城建档案馆、诸暨市市政管理处、诸暨市园林管理局、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诸暨市白蚁防治所、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诸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诸暨市节水办公室、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等10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7万元,比上年增加5.16万元,增长20.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多,公用经费有所变化。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14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江两岸及城东中心区亮化系统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经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945.75万元,实际支出2945.75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房屋权属证书印刷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节水办公室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经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11.33万元,实际支出111.33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市政管理处桥道管理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510万元,实际支出51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市政管理处污水泵站、管网养护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575万元,实际支出575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诸暨市白蚁防治所IPM白蚁控制技术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7.43万元,实际支出7.43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城建档案馆新进档案整理及库存档案维护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6.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诸暨市园林管理局城区绿地养护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641万元,实际支出1641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8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项):反映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配建商业设施租售收入安排的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等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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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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