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体育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29 10: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一、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全市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指导全市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的改革。
  3.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负责市运会的组织和各种赛事的参赛、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加强业余训练队伍建设,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5.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骨干和专业人才。
  6.研究制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宏观管理行政区域内中国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7.负责全市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稽查;研究制订全市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体育市场管理和稽查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8.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按有关规定申报全市体育交流项目,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往。
  9.制订全市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宏观管理市本级公共体育设施,指导全市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体育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1.承担全总会行政审批职能(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行政性服务类项目等)和行政监管等职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诸暨市体育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体育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145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23.25万元,其他收入334.21万元。
        2014年当年总支出1457.4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9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16.93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5.72万元,项目支出1291.74万元。
        三、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支出科目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3.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15.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16.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9.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20.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还草支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21.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22.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23.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2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2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反映金融保险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持。
        2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2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0.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反映用于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1: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3: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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