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27 11: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白湖管委会

一、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据此制定适合本区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实行依法管理。

2、负责本区范围内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规划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

3、牵头组织本区范围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4、负责本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控制和宏观管理。

5、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加强对陈蔡水库的管理,保证水库和居民用水安全。

6、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东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7、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环境建设,协同有关镇和部门做好相关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8、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区内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合理利用。

9、综合协调公安、国土、建设、规划、旅游、工商等部门和镇政府的关系,加强对本区范围内相关工作的宏观指导。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部门决算包括: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本级决算。

二、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556.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59万元,占总收入99.8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70.6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162.85万元,占总收入29.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73万元,占总收入0.13%。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555.5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5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379.7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 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1.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28万元,项目支出275.7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62.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2016年年初预算为349.83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7 %。,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08万元,占2.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326.09万元,占93.21%;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占3.9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08万元,2016年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缴纳。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90.83万元,2016年决算为2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人员经费调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6年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26万元,2016年决算为1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内部原有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属于2015年度编外用工应发未发部分的工资薪酬进行跨年度计发,实际于2016年支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5万元,2016年决算为7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预算执行稍有剩余。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66万元,2016年决算为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补缴及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6年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两名职工根据相关制度开始计发购房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1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2 %。主要用于接待媒体接待、旅游宣传、招商引资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3人次,共 0.58万元,其中,外 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9.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宣传开发、机关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18.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5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本级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 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的东白湖生态旅游区保护和开发宣传推介费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8万元,实际支出48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是:作为一个新兴的生态旅游区,对外宣传和推介是吸引人气的最直接最好的方式,东白湖生态旅游区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内涵,近年来聚集了不错的旅游人气,为进一步扩大知名度,提升美誉度,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故实施此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做好宣传推介工作,集聚人气、富裕百姓,加快把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周边景点和农家乐以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指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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