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07 09: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一、诸暨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机构的设立初审;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大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思想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组织法学理论研究。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就是诸暨市司法局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
  二、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三、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2351.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3.76万元,占总收入99.6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6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91万元),占总收入96.3%;其他收入79.03万元,占总收入 3.36%。上年结转收入8万元,占总收入0.34%。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2343.4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6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6万元、其他支出24.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73.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9.76万元,项目支出530.42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8.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年初预算为1937.7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补装备经费追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万元,占3.1%;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03.63万元,占8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8万,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13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13.43万元,占5.8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6年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43.58万元,2016年决算为139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38.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实现社区矫正向社会购买服务,相关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65万元,2016年决算为116.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区矫正经费、八大调委会经费预算未能执行完毕。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0万元,2016年决算为61.0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普法宣传经费未能按预算执行完毕。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2.5万元,2016年决算为74.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律师公证管理经费未能按预算执行完毕。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6年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减少,相应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2.55万元,2016年决算为14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补装备经费下达87.0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6.58万元,2016年决算为15.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因为为2016年退休人员归社保管理,退休费由人社局发放,局本级不再支出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93.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金实施清算,实际缴纳退休人员养老年金清算金额93.2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4.13万元,2016年决算为54.3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113.43万元,2016年决算为128.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调增了公积金缴纳基数,公积金支出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4.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3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4.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调解指导中心装修工程尾款按照合同约定于2016年支付,财政年中予以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长或下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0.7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单位对我局工作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系统单位业务交流及上级工作检查相对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62人次,共 1.4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24.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开展执法及公务活动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2016年度,局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辆,封存2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7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9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本年实施车改增加交通补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司法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诸暨市司法局本级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车改实施后,其中3辆一般公务用车已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封存,保有可使用的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截至2016年12月31,相关车辆产权尚未办理移交)。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40.75万元,其中省级转移支付计划支出52万元,市财政预算支出88.75万元,实际支出134.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资金使用明细与项目实施支出范围基本相符。 “2016年度社区矫正经费”项目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有利于矫正人员通过社区司法矫正和社会监督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降低重新犯罪率,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取得可持续性保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用于司法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支出的经费。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司法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方面支出的经费。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用于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服务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用于我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开展的经费。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用于我区的普法宣传、民主法制村建设等支出的各项经费。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用于区本级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经费。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用于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各类装备的购置方面的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发放司法局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补贴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司法局调解指导中心装修工程尾款支出。

  附件下载:诸暨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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