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07 11: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印发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编[2013]61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统一行使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绍兴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牵头实施本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主管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下列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3.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统一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4.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业务培训,承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6.承担由原市建设局行使的对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及张挂张贴宣传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7.承担由原市建设局行使的城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管理职能。

  8.牵头组织实施对城市犬类及家禽家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牵头组织实施对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营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管理工作。

  11.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为:(1)行政单位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无独立核算会计机构;(3)全额事业单位城管执法信息中心,无独立核算会计机构。

   二、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4,89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90.98万元,占总收入99.9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74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4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7.0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145.23万元,占总收入2.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26万元,占总收入0.03%。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4,890.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77.2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 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96.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0.40万元,项目支出1,044.2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44.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年初预算为4,672.0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4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 %。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有所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占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20万元,占2.22%;城乡社区支出4,432.31万元,占93.39%;住房保障支出207.37万元,占4.3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0.88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费用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每年按实际情况专项拨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4.43万元,2016年决算为1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有所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400.15万元,2016年决算为44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有所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86.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新设项目城区渣土车定位系统安装费用及春节“双禁”工作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新设项目支出12.34万,主要用于文明城市管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5.39万元,2016年决算为17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有所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2.12万元,2016年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新的人员申请购房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0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00万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来我市学习考察“无违建”工作接待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县市来我市考察学习工作经验等人数有所增加。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20人次,共 1.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或下降47.0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及单位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无增减。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执法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250.4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3.44万元,增长41.4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新设一个中队等实际情况,相应的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 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案拆违工作经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00万元,实际支出137.8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评的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运行(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年度公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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