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06 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一、诸暨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诸暨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3、向市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直接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属事业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

 (7)市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8)市属地方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5、组织实施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本市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以及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非预算管理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8、承担审计署、审计厅授权的国家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诸暨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事项;

 9、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11、组织实施对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意见、建议执行情况的督查;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投资审计分局决算。

二、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3019.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0.99万元,占总收入99.7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5.5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总收入21.71%;其他收入2355.46万元,占总收入 78.02%。上年结转收入8.07万元,占总收入0.27%。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3010.9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21.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06万元,项目支出1921.26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5.5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355.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年初预算为655.5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3.98万元,占7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80万元,占10.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7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51.69万元,占7.8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98.14万元,2017年决算为49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58万元,2017年决算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26万元,2017年决算为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26万元,2017年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3.96万元,2017年决算为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58万元,2017年决算为1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07万元,2016年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1.69万元, 2017年决算为5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诸暨市审计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诸暨市审计局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和兄弟县市单位来诸暨指导联系工作等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发生但延后至2017年1月结算的接待费用有0.35万元。本单位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份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诸暨市审计局本级不再保留一般公务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诸暨市审计局本级和下属投资审计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18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单位公车改革后,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诸暨市审计局本级和下属投资审计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8万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诸暨市审计局下属投资审计分局保留一般公务用车 1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诸暨市审计局本级及下属投资审计分局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均为其他收入。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部门用于审计业务开展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审计部门用于其他与审计业务开展相关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审计局决算公开表式.pdf 

                        诸暨市审计局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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