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09 09: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关于印发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编[2017]6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统一行使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法独立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路违法停车)、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人防(民防)、土地和矿产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根据市政府公告逐步增加经省政府批准明确行使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3. 承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及张挂张贴宣传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城市犬类及家禽家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营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执法局本级。

二、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5,493.46万元,支出总计5,493.4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01.21万元,增长12.29%,支出总计增加601.21万元,增长12.29%。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91.94万元,占总收入99.9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49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9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9.9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6万元,占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9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6.10万元,占74.59%;项目支出1,395.48万元,占25.41%;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14.9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38.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8.04万元,项目支出1,395.4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91.58万元,支出总计5,491.5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45.82万元,增长15.7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45.82万元,增长 15.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9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745.82万元,增长15.71%。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81.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9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3%,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加相关项目支出费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45.3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养老缴费相关明细科目细分,年初未安排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58.16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养老缴费相关明细科目细分,年初未安排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0.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费用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保障,根据民政局相关规定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4万元,2017年决算为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个平台”建设,部分人员医疗费用调至乡镇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7.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协管员人员有所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625.52万元,2017年决算为45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个平台”建设,部分人员工资调至乡镇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48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加相关项目支出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9.86万元,2017年决算为16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个平台”建设,部分人员公积金调至乡镇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2.15万元,2017年决算为2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个平台”建设,部分人员公积金调至乡镇支出;部分队员住房补贴限额已发放完毕。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6.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电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执法局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8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4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保有量减少;公务接待人员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74万元,下降87.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7.65%。主要用于接待“无违建”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赴诸暨考察“无违建”团队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8.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97.44万元,实际支出397.4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执法局为诸暨能顺利取得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力量。

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的实施,全市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有明显改观。

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的实施,全市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

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对提升诸暨形象有积极作用。

2017年度诸暨最终以全国第三、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创成文明城市。上述绩效自评得分97,评价级次为优。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所属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以及执法服务保障中心1家全额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0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2.36万元,下降36.88%,主要原因是公车保有量减少,部分人员因“四个平台”建设减少相关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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