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9-03-29 19: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规范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8号)和《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诸政办发〔2014〕72号)的规定,我局对《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改).doc

诸暨市财政局

2019年3月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