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3/2021-148825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公开日期: 2021-12-31
主办单位: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

侯国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激励本地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合作的意见建议(第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地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进行合作,并出台相应激励政策,支持企业技改投入、鼓励企业做好产品、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等,与大企业、大项目谋求更多的合作机会。

一是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在《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中,明确对当年购置设备实际投资额达3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的,分别补助5%、6%、8%、10%和15%;对购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的,补助25%。2020年共拨付设备(含机器人、智能装备)奖补资金9768.34万元。在《关于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20]23号)中,对设备投入进一步提高奖补力度,达3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的,分别补助6%、11%和16%;对全领域智能装备购置给予25%奖励;对时尚袜艺企业购置一体机等智能装备,按30台、100台、200台以上分别给予25%、35%和40%补助。

二是鼓励企业做精产品。在市委[2018]22号文件中,明确对当年认定浙江制造精品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省级新产品(技术)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万元。在市委办[2020]23号文件中,明确对当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分别奖励 100 万元、50 万元;当年获得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50万元、30万元和 20万元。去年,我市分别新增浙江制造精品6只、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5只。

三是鼓励企业协同创新。在市委办[2020]23号文件中,明确对当年列入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的企业奖励3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的射频芯片及器件等产品为5G设备厂商量产配套或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等。我市列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只,成立省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1个。

四是支持企业产品推广。在市委[2018]22号文件中,分国(境)外、全国性展会和镇街牵头组团参展的,分别给予摊位费的50%、每只摊位5000元和摊位费全补等。2020年参加国(境)外展会企业126家次,参加全国性展会320家次,参加镇街统一组织相关展会191家次,发放补助共计1141.1万元。

五是助力企业长高长壮。今年我市拟出台《关于制造业高成长企业“长高长壮”的实施意见(试行)》,并配套制定《诸暨市“长高长壮”培育扶持政策十二条》,重点聚焦非上市高成长企业,按龙头企业(5家以内)、成长冠军(15家以内)、科创新军(10家以内)开展对标培育,聚力打造总数在30家以内的三军梯队,全面推动一批成长潜力好、开拓创新强的企业加快发展。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你们的意见建议,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激励本地企业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制造业企业合作时,根据双方合作规模等出台相关补助政策。突出招大引强培育产业链这一核心,瞄准世界500强、行业龙头、独角兽、大型央企、知名民企等开展招商。继续支持形式多样的新兴产业招商推介会,牢牢抓住进博会、袜博会、绍兴周、诸暨发展大会等契机,推出系列招商活动,宣传好诸暨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诸暨。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引技与招才引智融合互促机制,加强产学研用,通过引进一批优秀科研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推进一批高端项目落户,推动“双招双引”融合互动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产业链提升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诸经信〔2021〕30号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pdf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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