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8803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1-12-31
主办单位: 诸暨市商务局

诸暨市商务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

章飞燕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付卡管理工作建议的提案(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诸暨市预付卡消费总体情况

自2017年5月1日新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以来,诸暨市商务部门共受理预付卡投诉案件3329件,到期办结率100%。其中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预付卡投诉417件,到期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诸暨市商务局积极借鉴和运用“枫桥经验”,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有效化解预付卡纠纷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建立诸暨市预付卡消费处理新模式

(一)落实复函精神,理清工作职责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10号)文件精神,对预付卡消费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商务主管部门。

(二)积极主动作为,建立联动机制

2021年3月,诸暨市商务局联合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座谈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作了沟通,明确了监管、执法各环节涉及的职责分工,并结合投诉举报情况确定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部署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商务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行业预付卡消费行为开展集中清查,对商家违规发卡行为予以整改,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经营户81家,发出责令整改书24份。第二阶段由市场监管局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户予以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调查13家。

(三)发挥市场作用,加强宣传引导

诸暨市商务局高度重宣传引导的作用,在市融媒体中心、各商贸综合体的配合下,逐步探索预付卡消费宣传新途径。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做好预付卡消费预警宣传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发卡商家的合规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6月5日,诸暨市商务局联合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在西施眼APP上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醒消费者谨慎办理预付卡。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倡导企业依法经商、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诸暨市商务局要求全市各大商贸综合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目前存在的预付卡消费问题,做好内部自查自纠工作,规范综合体内各经营商户发卡行为,营造良好的内部经营环境。



诸暨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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