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120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1-07-13
主办单位: 建设局
会办单位: 财政局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何琪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的建议(第1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始于2016—2017年,第一次排查出存量D级危房12357户,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旧房376户,C级危旧房40766户。2019年又根据省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和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发〔201966号)文件要求进行第二次全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重点对第一轮排查的C级危房中建设时间较长、建设标准较低、维护水平较差、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点的房屋进行新一轮排查鉴定共排查D级危房449户,C级危房90户,并将排查、建档、鉴定相关信息录入省农房信息管理系统。

202011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浙江省,绍兴市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有关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二次全市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1430日,全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信息录入 336814 处,其中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屋10168处,非生产经营房屋324369 处,非自建房屋 2277处。

按照全部经营性用房和初判存在风险、建成超过30年、未经设计的非自建房(满足任意一项),初判存在风险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屋纳入鉴定的要求,我市需鉴定经营性用房共 10168 户,非自建房共 1702户,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共990户。根据鉴定结果,全市共有C级经营性用房48户,D级非自建房7户,C级非自建房48户(将在6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C级非经营性自建房屋849户,D级非经营性自建房屋15户(将在9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由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面大量广,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出台的治理改造政策必须由针对性、可行性,同时要兼顾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为有效推进农村危旧房的改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已于2018年推出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862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诸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盘活机制的意见》(诸政办发〔2018100号)并相继在各镇街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如地票(草塔龙珠里)、不动产权益保全证(五泄西皇)整村整治(次坞丁徐)等为载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机制,宅基地+农村保障性公寓房(姚江姚公埠)为核心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坡地村庄(姚江金岭)为载体的不占耕地实施农村住房保障模式。同时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建立了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宅基地改革专班,统筹考虑农村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并已初步确立了全市12个试点村庄探索政策体系改革。

此外,针对你提出的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主要是实施了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旧房改造,按照一户不落,动态清零目标要求,对全市所有困难家庭D级危房通过权益保全、原拆原建、易地新建、地票安置、集中供养等方式进行拆除,对C级危房实施修缮加固或拆除以进行解危。

下阶段,全市将结合12个试点村的探索制定完善各类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为基础,明确我市宅基地改革制度框架体系,研究制定《诸暨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利用改造暂行办法》(草稿),初步从适用范围、规模控制、规划编制、退出政策、实施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同时根据我市实际,重点开展权票制度、枫桥经验运用等特色制度的研究和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诸暨经验。

再次感何琪洁代表对我市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认真听取你的意见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努力把政策用好,把社会各界及群众关注的事情办好。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10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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