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152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1-06-25
主办单位: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办单位: 经信局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黄建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当年主导制订并发布全国性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企业享受补助的建议”(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标准是引导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引擎。我局作为全市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我市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及现有奖励政策

近年来,为鼓励产业发展,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自该政策实施以来,调动了全市企业或组织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标准在推动创新发展、产业转型提升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企业参与上级标准制修订530项,其中行业标准288项,国家标准236项,国际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5项;已备案诸暨市地方标准规范45项;发布“浙江制造”标准38项,其中2020年浙江制造新增数10项;累计获得“品字标”认证证书19张。但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标准化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有奖励政策中有些已经不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激励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位,我局已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调整和增加奖励的建议,希望能更好地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2020年度企业标准化建设奖励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适应新时期企业标准化工作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结合诸暨实际,以“拓宽扶持面、加大扶持力度”为原则,通过系统梳理整合现有政策、横向研究对比绍兴其他县市奖励细则、纵向对照贯通绍兴、诸暨二级政策,加强协调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以“真金白银”“真招实措”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经研究,《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36号)根据近几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最新实际制定,相关奖励政策相对比较完善。通过我局努力,我市2020年度标准化奖励最终参照《绍政办发〔2020〕36号》文件进行兑现,共惠及相关企业14家,涉及奖励金额共计310万元,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大。

三、我市标准化奖励政策调整进展

为更好地适应我市企业标准化发展需要,今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推动相关政策修订,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奖励范畴,目前已由市发改局牵头修订调整《市委〔2018〕22号》文件的相关细则。我局上报的政策修改意见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留了所有《绍政办发〔2020〕36号》文件中涉及标准的奖补项目及具体条款。二是新增了“对当年主导制订并发布全国性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等一批原先没有列入《市委〔2018〕22号》奖励政策的奖补项目。三是提高了一些项目的奖励力度,个别条款奖励政策优于绍兴,比如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从分别奖励 30 万元、10 万元,提高到分别奖励 50万元、20 万元,希望能真正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谋福利。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纳,不断完善奖励政策,切实优化我市标准化发展软环境,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将进一步梳理各类政策,同时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合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二是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服务。将持续深化“三服务”,加大走访服务工作力度,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积极协调解决。尤其在奖励政策的编制、修订等工作过程中,将更加重视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确保政策惠企明明白白、实实在在。

三是加强对上信息汇报。基层政府不仅是本级政策的制定方,更是上级政策的落实方,针对企业和行业协会对省、市政策落实中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收集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做好上级部门与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争取更好的惠企政策。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承办人姓名:潘冬宝

联系电话:0575-8791921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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