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610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7-30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 执法局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蔡清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际包车(旅游包车)属地管理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五十七条规定,“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因此,从规定上来说,因建议中提到的运输企业均是绍兴地区的包车企业,故其运营时只要一端在绍兴地区范围内,其行为就不属于法规意义上的“异地经营”行为。针对您反映的上虞市旅游公司、绍兴市联发出租公司、绍兴市外事旅游公司、绍兴水乡旅游出租公司、绍兴市神龙旅游公司、绍兴新国线旅游公司、绍兴县外事旅游出租公司等七家外县市客运公司在我市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通过强化行业监管、严格执法等方式,严格发放市际包车牌及临时包车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遵守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科技打非”行动,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高压态势。今年年初,依托“科技打非”系统成功破获一起涉及12省市的重大客车非法营运案件,涉案金额5千余万元,查获非法车辆17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及时消除了重特大事故安全隐患。

二、针对您反映的旅游包车没有统一固定的停车场地,随意停放在居民小区或公园等公共场所周围的人行道上等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工作职责,继续加大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执法处罚力度,确保人行道畅通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诸暨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3日

承办人:邵如坚

联系电话:0575-87371583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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