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4078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1-08-11
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调查,山汀村山后自然村石矿即原江藻镇山后建筑石料矿,位于诸永高速可视范围内,属废弃矿山。该废弃矿山于2018年列入《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治理矿山名册。2018年10月,我局会同原江藻镇政府、废弃矿山修复设计单位对该废弃矿山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制订了修复方案。根据现场情况,最好的修复方案是分台阶削坡,喷混植生复绿。但分台阶削坡必须越过山脊线对暨阳街道辖区内山体进行降坡,并且需设置工程性采矿权公开出让。为此,我局向暨阳街道办事处征询了采矿权设置意向,但暨阳街道办事处因政策处理较复杂、收益分配等原因,无意参与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另外矿石运输出村也较为困难,所以只能放弃分台阶削坡治理,采用就地简易工程治理。

因行政区划调整、疫情影响等原因,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工作一再推迟。2020年3月底,在我局的督促下,姚江镇人民政府正式开始实施山后废弃建筑石料矿生态修复工作,并于4月中旬进场施工。在当地村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治理工作进展迅速,5月中旬就按照治理设计方案完成施工。目前正在进行绿化养护、整理验收资料,准备交工验收。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全力做好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等工作,共同建设好美诸暨。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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