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4097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1-08-11
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村级管理用房是组织和管理村庄的核心,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村民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管理用房没有落实,确实极大地影响了村级日常管理工作的运行,非常不利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设,也不利于“最多跑一次”、“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暨东村等6个村的村管理用房异地新建起源于高湖征迁,选址问题确实已存在多年。经我局会同街道和城东新城管委会多方协调,多方研究、积极推进,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已落实,位于东三环和绍大线交叉口的东南角,用地面积共计7.6亩,批准用地规划图设计号为20CG- 0106(附规划蓝图)。项目设计方案报批也已经7月份召开的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目前,项目建设单位浣东街道办事处,正在按程序有序推进此项目工程各项报批和建设工作进程,我局也会继续跟进做好有关工作,共同努力推动该项目用房尽早竣工投入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诸暨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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