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4098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1-08-11
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在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同一宗地项目一般分期建设,先期办理的厂房权证因项目贷款需求会抵押给银行,项目贷款时间长、额度大,给后期竣工的厂房办理权证带来困难。通过与人行等我市相关银行机构对接沟通,如在未归还贷款的情况下,解除抵押并同意企业办理后期厂房权证,则银行贷款处于无抵押物状态,存在事实上的法律风险,违反现有银行风控原则和程序,如出现意外,将涉及银行重大资产损失和操作人员渎职。另外,据了解,企业可向市财政局申请应急转贷资金,但因转贷后企业无法再次申请项目贷款,增大了企业融资压力,企业积极性不高。

为解决此类问题,我局积极与人行、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针对企业需要进行抵押权证增补等事项,由金融管理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联合协调,在把控操作风险、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形成业务管理闭环,在不注销原有抵押权登记、不改变相关贷款数额、期限等要素条件下,办理权证增补手续。

同时,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原有企业专窗、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落实专人对接协调相关工作,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同时积极向省厅请示,向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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