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44074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07-13
主办单位: 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公安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蔡清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8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管理的建议》,很多方面与我局交警大队正在开展的工作十分吻合。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今年,我局交警大队成功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入选诸暨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凝聚部门、镇街、行业合力,主动从电动车登记上牌、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等源头入手,不断夯实电动车管理基础。一是推行“码牌合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赋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浙品码”,通过“浙品码”将电动车蓄电池、车牌等信息纳入监管,弥补了原来销售、上牌、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消除了监管盲区。目前,交警大队已在车管所、大唐中队、店口中队、枫桥中队以及33个社区部署电动车上牌点,今年以来,已累计为2708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二是引入共享服务。专题研究周边县市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情况,引入大型共享电动车企业,丰富群众的出行选择,进一步助推非标电动车“减存量”工作。目前,已在店口镇开展试点工作,累计投放共享电动车1000余辆,建成集中充电中心1个,初步反馈较好,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为主城区全面投放做好准备。三是规范特殊行业。针对外卖、快递行业配送车辆违法、事故多发等问题,联合邮政管理、市场监督、商务等部门探索实行 “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切实遏制外卖、快递行业违法、事故多发态势。目前,交警大队已联合邮政管理局着手对508辆快递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淘汰、统一规范。

二、强化面上管控。充分发挥交警路面管理主力军作用,坚持以打促防,主动作为,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开展常态严管。紧紧围绕早晚高峰大流量路口、国省道事故多发道路等重要点段,综合采取固定设卡、流动巡逻等措施,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2.5万余起,其中未按规定佩戴头盔1.6万余起,未按规定车道行驶2000余起,闯红灯700余起,逆向行驶300余起。二是突出专项整治。交警大队联合巡特警、派出所等单位,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拼装改装、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经鉴定为超标车辆的,一律按照机动车予以处罚,并追溯销售源头,将违法证据、线索抄告市场监管部门。三是强化科技赋能结合我市目前车辆多、警力少,且农村地区警力难以覆盖的实际情况,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在今年年初上线“警斗云—远程执法系统”,大大提升基层交警中队的执法效率、扩大路面管控半径。今年以来,已运用该系统处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5万余起,占电动车交通违法总数的80%以上。

三、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探索交通管理工作群策群力、群抓群管的新模式,打造宣传亮点,突出宣传效果,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走进基层扩大影响。依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今年以来,交警大队在公共场所累计开展宣讲活动500余次,派发传单1.8万余份,2.5万余人接受宣教。二是面向社会警示曝光。围绕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案例联合文明办、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进行曝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市民出行文明安全意识。今年以来,通过“两微一抖”等平台先后实名曝光30余期未佩戴头盔、闯信号灯、逆向行驶、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协同共治加强引导。充分发挥镇街、村舍两级基层组织联合阵线作用,联合“网格员”、“两站两员”,依托“交宣站”、进村入户、进校入企等载体,开展体验式、警示式、面对面宣教,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交警大队将继续秉承“为民办实事”理念,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健全常态联动整治机制,清除违法电动车的生存土壤,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

 

诸暨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2日

           

承办人姓名: 俞怀均

联系电话:139****3566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暨阳街道代表工委。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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