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4408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07-13
主办单位: 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公安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电子警察的建议》(第17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交警大队对你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你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你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电子警察的规范管理。由公安局成立视频办,对电子监控设备开展梳理筛查,进行“五统一”整合,规范电子警察管理。今年一二季度计划拆除890个球机、枪机等监控设备。同时,严格按照标准,由专业检测机构对电子警察进行维护,每年对测速机进行一次标定。

二、电子警察的合理设置。通过上级部门每季度的电子违法数据反馈,以及我局交警大队内部的自查,筛选违法数据较多的点位,通过监控观察与实地踏勘,分析此处违法较多的原因,对于设置确实不合理的区域进行整改,提升执法严谨性。如去年对于违法代码1208查处量较多的城北袁家菜场路口、高湖路与旺达路口、二环东路与高湖东路口,经多次现场踏勘,提出优化标线、增设指示牌、修剪树枝等方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省市级主流报社、电视、电台,“诸暨警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多轮次有重点的交通安全宣传,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对于新增电子警察点位进行公示,设置“缓冲期”。

四、畅通申诉渠道。对违法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的当事人,可向交警大队政工监察室进行申诉,届时将由作出处罚的具体部门进行沟通解释。对于确实存在异议的申请,经审核后予以删除。

五、合理利用交通设施专项资金。电子警察的罚款,由当事人直接上缴国库。另外,交警大队成立交通设施专班,专门负责交通设施的新增及维护,及时摸排设施隐患,合理利用交通设施专项资金。

在以后的工作中,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衷心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得到你一如既往的支持。

 

 

诸暨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5日

 

承办人姓名: 俞怀均

联系电话:139****3566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同山镇人大代表团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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