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4665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8-01
主办单位: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季晓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和配足社区工作人员问题的建议(第2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专职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不足,承担任务过重问题。确实如您在建议中所说,目前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整体力量配备距上级有关文件指标还有一些差距,尤其是新冠疫情爆发后,工作强度高、压力大,队伍稳定性受到影响。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都非常关心,多次作出明确指示,组织部、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在想办法逐步解决。如2020年4月,制定出台了健康体检、刚性补休等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八项举措;2021年11月,重新明确了《诸暨市涉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切实给村社减负。2020年以来,已根据《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8〕97号)和相关街道申报需求,先后组织公开招聘3次,新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94人。5月5日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后,市委组织部、民政局、人社局联合发布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再次招聘100人,目前笔试已结束。本轮招聘后,城市社区工作力量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后续还将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适时增补。

2.关于调整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问题。“根据2016年度全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4倍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人均工资水平 ”由绍兴市委市政府统一确定(绍市委办发〔2018〕26号),该标准确已多年未予调整,不尽合理。2022年1月底,省民政厅已下发《关于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5月25日,浙江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研究制定“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及动态增长机制”列入《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要求于11月底前完成。待省、绍兴市下发正式文件,明确新的薪酬标准后,我局将及时对接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诸暨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6日

承办人姓名:郦剑宇

联系电话:87012469

33.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7号建议的答复.pdf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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