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5/2022-146703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2-08-01 |
主办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杨七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青浦公路(青山至郎坞段)路面改造的建议(第2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本建议中所提要求改造的青浦公路(Y070)为乡道,路线长为4.286公里。我们已建议大唐街道对该道路进行全面摸排,统筹安排,根据街道经济状况对需进行路面大中修的乡道路段有计划的开展修复,我们也将根据街道统一安排,拟列入市政府年度“四好农村路”实施计划。同时我们将根据市政府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予以项目完工审计审结建安费的80%,且最高不超过90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7日
承办人:谢列玻
联系电话:0575-89001971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