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49718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2-09-14
主办单位: 建设局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

许卫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平安无小事——城市建筑外墙安全隐患的建议》问题的建议(第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小区外墙安全问题的关心和支持!

小区外墙脱落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你提及的建议也是长期困扰的问题,工作中我们时有碰到,也感到比较棘手,主要是资金落实困难。虽然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拆迁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现实中确实还有很多。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外墙由该幢楼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业主是所有人,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由业主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从维修情况看,外墙破损维修,并不单纯就破损处进行修复,有些甚至要整个墙面重做才能修复,造成隐患排查和施工比较困难。

从维修资金缴存情况看,老旧小区基本上是上世纪80、90年代的商品住宅,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这些房子基本都没有缴存维修资金,要对外墙进行修复,资金需由牵头人逐户收取,导致资金筹集困难,造成该幢房子修复外墙很少有人愿意牵头组织。

2018年7月,我局经过大量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多次征求属地镇乡(街道)、相关部门以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起草了《诸暨市老旧住宅外墙脱落修缮改造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发文印发《诸暨市老旧住宅外墙脱落修缮改造实施方案》(诸政办发【2019】13号),方案规定老旧住宅外墙脱落修缮改造采用业主自愿申报,属地镇乡(街道)牵头组织,市级部门配合,财政奖励的原则,并分别对相关实施方式、实施范围、实施模式、实施步骤、奖励标准以及职责分工作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督促属地镇乡街道牵头组织外墙脱落修复工作,尽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外墙安全问题的关心和支持,也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建言献策,推动我市小区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


承办人姓名:邵仁岳

联系电话: 0575****5017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马剑镇人大代表团。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