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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公开日期: 2022-09-15
主办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诸环〔2021〕24号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5号提案的答复

 

刘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有毒有害垃圾管理水平的提案(第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我市有毒有害垃圾管理基本情况

有毒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是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2019年11月,诸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诸暨市有毒有害垃圾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收运处置体系一是拓宽覆盖面。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行政村向自然村拓展,由封闭式小区向开放式小区拓展(城区内收运处置规范小区达211个),并实现机关单位、商圈、写字楼等全覆盖。二是织密收运网。建立村级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点422个,镇级转运站23个,由属地镇街安排专门车辆、人员进行收运;市区每个小区设置1-2个收集点,由环卫集团负责收运。三是推行联单制。全面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管理台账,收集、转运、处置全环节做好登记,废旧灯管、电池等委托市外单位处置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四是把好处置关。明确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为全市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设立专门的仓库,并规范日常管理和委托处置等工作。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项目“回头看”。4月中旬,市“无废办”13个镇乡(街道)有毒有害垃圾收集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对市级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督查,根据台账记录,共收纳废电池15.9kg,废灯管灯泡773.8kg,过期化妆品等59.9kg,废油漆桶2921.4kg,废打印机墨盒硒鼓58.7kg,过期药品3774.3kg,其他类686.6kg,合计8290.6kg

(二)召开工作推进会。5月19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召集会议,对我市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工作进行协调部署。会上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11个单位工作职责。

(三)打通末端处置环节。与科超环保公司对接,对各镇街转运站有毒有害垃圾收运要求进行了再次明确,商议确定由科超环保作为分拣主体,分拣过程由生态环境分局、城乡集团相关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同时,督促公司抓紧对库存的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委托处置,并根据第一次“清底”情况,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相关费用已落实)。

(四)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市综合执法局开展“亮剑1号”行动,对全市物业小区、大型商超等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发放整改34份,立案处罚10起,处罚金额4700元。

(五)加强工作宣传引领。结合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和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上半年举办主题活动2场,参与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和倡议书6000余开展“无废乡村”“无废机关”“无废公园”等12类79个“无废细胞”点位创建,推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有毒有害垃圾处置中还存在源头分类不到位、分类收运不精细等短板。下一步将在统筹协调、精细管理、数字化改革、有效监管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健全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规范化处置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源头分类。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加大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主题党日”等活动和评比竞争、分类考核等方法,增强居民意识,提高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处置实效。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工作纳入镇街“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转运站正常运行、台账和联单使用规范。

(三)进一步提升处置能力。拟依托科超环保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和废气处置设施,将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可焚烧处置的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其经营范围。同时,结合科超环保公司的小微企业危废收运APP,探索将有毒有害垃圾收运纳入数字化平台。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结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将科超环保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1年726        

 

(承办人:  ,联系电话:139****5611

 诸环〔2021〕24号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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