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诸暨市财政局关于诸暨市泽林园艺有限公司对诸暨市枫桥镇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诸政采2022-06-02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枫桥镇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诸暨市泽林园艺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浣东街道章金新村38号
被投诉人: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
相关供应商:诸暨市永昌卫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丰南路4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诸暨市泽林园艺有限公司对诸暨市枫桥镇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诸政采2022-06-02,以下简称本项目)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7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审专家组组长董加国违反回避制度;致使评标过程有失公平公正。2.评审专家组组长董加国在评审前到供应商处索贿未成功,且董加国在评标专家组任组长一职,此也给评标过程造成不公平公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董加国”在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董加国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六、处理日期:2022年9月1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诸暨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吕康玮
3、联系电话:0575-8711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