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3-140625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3-01-16
主办单位: 建设局
会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执法局、建设集团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杭远代表:

您在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加大对建筑、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意见》(第298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理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您的建议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直以来,我市缺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处置中心,装修垃圾普遍存在源头上未分类的现象,大大增加建筑垃圾处理的难度;另因违法成本较低和处罚力度跟不上等原因,导致不少单位和个人偷倒乱倒建筑装修垃圾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我市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由市建设集团负责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建设与运行,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在浣东街道征地58亩,5月底该项目的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设备调试阶段,预计2022年10月底开始正式投入试运行,项目一期的建筑装修垃圾设计处理量约为40万吨/年,大件生活垃圾和园林垃圾设计处理量约1万吨/年,项目一期目前只针对城区建筑装修垃圾的处置,二期建设项目尚在规划中,内容主要包括处理量的扩容提升、资源化再生产品开发生产以及乡镇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

同时,由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关于建筑垃圾的管理办法也在筹备当中,我们会参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借鉴省内杭州、嘉兴等地的立法经验和先进做法,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起草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的投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各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和说明。管理办法主要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的职责分工,统一建筑垃圾处置费用标准,建立多部门日常巡查机制,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的建筑垃圾管理处理链。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承办人姓名:毛建伟

联系电话:136****2088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枫桥镇人大代表团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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