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4/2023-149006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会办单位: | 民政局 |
诸环〔2023〕10号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季晓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诸暨市殡仪馆黑烟排放问题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诸暨市殡仪馆冒黑烟的主要原因
诸暨市殡仪馆成立于1997年,当时设有6台火化炉并配套6套废气处理设施,计划年火化遗体1000具左右。但目前实际火化遗体已达到8000具左右,使用年限和负荷已远远超出厂家设计的标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作的状态,导致6套尾气处理设备腐蚀严重已无法修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除尘效果。为确保遗体火化的正常运作,同时提高尾气污染治理效果,计划从原先的6台火化炉增加至8台,同步配套建设8套废气处理设施。技改项目于2022年11月18日完成招标,11月底进场施工,12月10日逐个拆除原有火化炉尾气设备,原计划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因2022年底突发疫情,导致业务量大幅上升,大大影响了改造施工正常开展,减慢了设备安装的进度,由于行业特点,在设备改造期间无法停止运行,因此冒黑烟的情况难以避免。
二、目前诸暨市殡仪馆的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殡仪馆污染治理工作,已多次与民政部门、诸暨市殡仪馆相关负责人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废气处理设施的改造方案和现场施工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3年5月12日,废气处理设施已改造完成,市生态环境分局于5月23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诸暨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予以关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3年6月6日
(承办人:陈鲁冰,联系电话:8909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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