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24/2023-149007
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公开日期: 2023-07-03
主办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会办单位: 财政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

诸环〔2023〕11号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斯剑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白湖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开放市场主体审批的意见建议(第1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对保护东白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深化探索新形势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本情况

陈蔡水库(东白湖)位于诸暨市东白湖镇,是我市两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之一,按照2015年《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陈蔡水库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97km2170.71km2。根据监测情况,2015-2022年水质持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二、建议要求

建议从库区群众增收受限、库区发展受限、基础设施建设受限三个方面阐述了目前陈蔡水库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并提出在东白湖库区污水管网铺设完成的前提下,建议在二级保护区有限度开放市场主体审批,发展库区经济,增加群众的经济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三、办理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讨,并与市市场监管局联系进行协同办理,现将相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东白湖镇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情况

截至2023年4月底,由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在册的东白湖镇市场经营主体共1619家,其中集镇所在的陈蔡社区(包括上蔡、中蔡、下蔡)、新东村共560家市场经营主体,其余上泉村、殿南村等17个位于东白湖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共1059家市场经营主体,主要从事日用百货零售、居民日常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等行业。

(二)保护区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要求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问题的答复》等要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无论建设项目是否将排放的水污染物经城市排污管网转移至保护区外处理,都不允许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包括水、气、固废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内农家乐、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等项目应按要求拆除或关闭。

综上所述,在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域内,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不能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项目审批

(三)当前监管要求

目前,上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日趋严格,2018年全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全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饮用水水源地暗访专项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

对于已经存在的农家乐等项目,在上级明确下一步措施前,做好污水处理等监管工作。对于新建项目,严格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和项目审批把关工作。同时按照各单位职能,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巡查监督,对已发现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杜绝各类污染物进入水库。

对于您提到的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和经济共富之间的矛盾,我局也会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得到上级的理解和支持,探索出一条共赢的道路。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366        

 

(承办人:袁振峰,联系电话:80729825)

诸环〔2023〕11号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