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3-150507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3-07-22
主办单位: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大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下加强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个人信息不止关乎个人安全,甚至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加强对学生、家长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您建议加大监管力度、统一学校信息采集渠道、定期进行数据安全案例宣传这些举措,对保护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安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局对此项工作也一直高度重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制度。我局于2019年11月向全市各校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个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一是提高学校和教职工对学生个人信息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排查本校个人信息处理可能导致泄露的隐患,采取积极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建立严格个人信息内部监督、保护制度,规定未经校长(单位负责人)书面核准,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学生个人信息;三是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中妥善保管好学生个人信息,不在网盘、邮箱中储存学生敏感数据,不在聊天工具传输学生敏感信息。学籍管理员严格履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使用人员信息安全承诺书”各项内容。局对泄露学生信息的相关责任人也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加强监管。2022年开始,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同时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和线索搜集并移送市场监管局和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学校教职员工的学法守法教育及监督管理。对于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报案。

对于学生新生报名、学籍注册时需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统一采用“浙里办”入口进入,录取信息同步注册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避免以往纸质缮写、手工导入的做法,尽量减少学生信息泄露的可能。

三、下一步打算。接下去我们将积极听取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已有管理制度,再次对可能泄露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二是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源头上堵住信息外流漏洞;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人员教育,严防学生个人信息泄露。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教育事业。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2日


【全文下载】:诸教体提字〔2023〕20号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pdf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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