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4-156841
发布机构: 同山镇
公开日期: 2024-04-07
主办单位: 同山镇

【提案办理】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同山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

邱祖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建筑垃圾填埋》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一直是乡镇建设管理中的重难点工作。建筑垃圾填埋场需建设在建设用地或低效林地上,运营期限一般为两年。我镇原有建筑垃圾填埋场一处,位于安同公路边王沙溪村,因容积饱和于2021年实施复垦复绿。目前我镇正在各村开展摸排选址,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2000立方以下的小型建筑垃圾填埋场,用于满足本村村民建筑垃圾处理;依托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积极对接建设百万立方级的渣土消纳场,供建筑垃圾处理使用。同时镇里将会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查处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你们对同山镇各项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俞锋     联系电话:

同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信息来源:同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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