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4-15762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16
文号: 诸政办发〔2024〕13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4- 05- 24 16: 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原则,深入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专项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奋力打造“诸有健康”这一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A等,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服务能力,其他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位于全省同类医院前列。每千人床位数、千人医师数分别达到7.5、4.5,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三级综合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为我市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范例提供健康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1.加强建设开办资金保障。科学确定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布局,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批准立项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由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对新建、扩建公立医院开业前所需的人才储备、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开办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市财政给予过渡期专项补助,过渡期后运行确实困难的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库,对入库的设备采购项目,按轻重缓急列入年度采购计划。严格控制设备配置数量和标准,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2.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因特定因素形成的历史债务,单位无法化解的予以补助;对公立医院因公共卫生任务、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造成重大亏损给予专项纾困补助;落实对中医、妇幼保健、精神病防治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医共体建设、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等重大改革给予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二)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政策配套

3.强化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市级统筹下总额预算管理政策,实施总额预算精细化管理。根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及分级诊疗要求,综合考虑当年度收入预算、重大政策调整和医疗服务数量、质量、能力等,合理确定、科学分配总额预算指标。完善“结余合理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积极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结合门诊病例分组(APG)点数法付费工作,实施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盈亏分担等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5.优化药耗采购供应机制。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政策,开展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建立集中带量采购预付机制,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专项预付给医疗机构。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激励机制,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优先使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6.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全面推行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挂钩。完善卫生职称评审制度,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三)不断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

7.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深化与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等高校战略合作,全面加强科教研协作。高标准推进市人民医院二期和暨南分院建设,到2025年底,市人民医院二期和暨南分院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8.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着重强化继续医学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龙头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力争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稳定在A等级,市妇保院和市第五人民医院位列全省同类医院第一方阵,县域就诊率巩固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9.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力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工作,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中医医院强院建设,打造“智慧中药房”“共享中药房”“中医健康管理一件事”等中医药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化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预防保健干预率。至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0.65 以上,县级中医药发展指数保持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10.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以急危重症为重点推进急慢分治,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向下转诊,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占比,基层就诊率巩固在67.5%以上。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和通道,落实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下转患者起付标准不再另行计算,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四)加快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

11.强化学科专科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七大行动”,做强做大县域龙头医院,打造高水平县级医院标杆。全面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融杭联甬接沪,加强与国内顶级医院学术交流,积极引导上级专家技术帮扶、高精尖项目资源下沉。积极拓展与国内外名校、名院交流协作,完善产学研贯通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各类重点学科、重点临床专科项目,按照建设任务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实施高端人才引育计划。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人才政策,实施精准招才,每年招聘引进各类卫生技术人才200名以上。推行“一人一策”,全力引进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深入推进省新一轮“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和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每年新增省级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及市特支计划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2名以上。符合条件的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经费纳入人才专项资金。(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13.构建智慧互通数字医疗。推进自助预约、聚合支付、健康管理、在线诊疗等一站式掌上医疗健康服务生态圈,积极推广5G+、人工智能、手术机器人等信息技术融合,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以服务流程重构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依托,全面推进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于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三级医院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分别达到2级、3级以上。三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以上水平,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其中三甲综合医院达到5级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五)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运行体系

14.完善公立医院运管体系。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医院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围绕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及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用大数据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5.强化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医院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支出定额标准,合理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结果反馈运用。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内部考核、年终评比、收入、财政资金分配依据。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16.加强公立医院内控管理。以规范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完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17.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力度、医院职工薪酬总量、医院负责人任免、医保支付、管理调控及人员职业发展、奖优罚劣等挂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制定完善医院内部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六)全面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

18.加强党对医院全面领导。持续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推动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熟定型。推动公立医院“五星示范、三名强医”迭代升级,全面实施“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9.深化清廉医院品牌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和清廉医院建设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贯彻落实省、绍兴市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清廉医院建设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一院一品”清廉品牌。持续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构建现代医院治理体系。着力健全医药生产流通领域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医保基金监管治理体系,提升清廉医院建设整体智治水平,清廉指数位居全省同类同级医院第一方阵。强化患者需求导向,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20.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完善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全面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强化“一承诺三制度”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21.创新数字化整体智治。推进“健康大脑+智慧医疗”,深化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打造智慧互联、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决策科学的数字健康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升级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深化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强化数据智能化治理和多跨场景应用。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为导向,支持横向应用,建立数据仓,生成本级数据目录,按需归集数据,为数据共享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导、“一把手”挂帅,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高效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设计、组织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落实,强化投入保障、人事薪酬、药品供应、医保价格、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政策配套,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各镇乡(街道)要加大对属地公立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体系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强跟踪指导与监测评价,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将监测结果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中,体现正向激励。对落实不到位、改革滞后的单位,及时督促提醒或通报,必要时提请组织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公立医院改革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改革进展与成效,形成适合我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诸暨医改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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