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2024年赵家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赵家户籍的;
(二)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赵家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三)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持有我镇居住证的。
注: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提出申请,由中心学校备案。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 校 | 班 数 | 招生区域 |
赵家镇小 | 3班 | 赵家镇行政区域内 |
赵家镇中 | 3班 |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小学:6月11日至6月17日;
初中:6月14日至6月19日。
(二)报名流程
登录“浙里办”APP,定位到“诸暨市”,搜索“学在诸暨”后点击“我要办”页面中“小学/初中报名”,在所在栏目按提示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2024年我市继续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因此申请时要慎重选择公办民办就读意愿。
2.按选定类别要求提供入学相关信息,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四)组织录取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以下程序组织录取:
1.第一类对象按划定学区优先保证入学;
2.第二类对象在第一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先后顺序依次招录;
3.第三类对象在第二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依据父(母)在我镇经商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长短顺序依次招录。
(五)录取进程
报名完成后,各校招生负责人对照条件对报名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经复核同意后同步开展录取。7月15日前各校将录取结果通过校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12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
3.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产权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安排入学,一般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统筹安排。
3.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保障政策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执行。在具体统筹安排入学时,可结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镇的稳定职业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在我镇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方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分类安置,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5.超龄儿童入学。须先经学校核实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方可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