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9/2024-158847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7-24
主办单位: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诸暨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沈国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兴办农村爱心家园的建议》(第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诸暨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截至目前,诸暨市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33.09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30.8%。从家庭结构看,主要有与配偶共同居住、与子女共同居住和独居三类,分别有19.48万人、6.71万人和3.18万人,另有1794收住在养老机构中,居家养老仍是我市老年人的主流选择。我市目前已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94家,实现村社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爱心食堂建设,并统筹村级照料中心、爱心食堂、文化礼堂、卫生室等资源,为老年人打造集医疗、便民、娱乐、健身等功能的“一站式”养老服务综合体166家,实现了让老年人“吃饭有着落,养老不出村”。2024年6月13日,民政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的总体性、系统性部署,其中提出要加强类似“爱心家园”、老年食堂等村级养老服务点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将是必然趋势。

二、主要做法

(一)激发村社集体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点的内生动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盘活利用闲置房产和宅基地,依法将相关收益用于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支出。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村民自用自有住宅或租赁场地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帮忙提升消防、建筑、食品等安全水平。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延伸居家养老服务触角,我市已有村社开展类似“爱心家园”模式的探索。如次坞镇吴高坞村建设老年人“乐龄之家”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楼“邻里客厅”设置爱心食堂、老年活动室、文娱活动室等功能区,二楼引入专业养老机构提供日间照料陪护服务,三楼为家宴中心。该村把出租家宴中心所得租金用于引入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经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夜间家庭式照护服务。

(二)着力开展老年友好环境提优行动。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开展“善居工程”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愿改尽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为75个村(社区)配置健康检测仪等养老服务智能终端,提升村社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加快“邻里康养”等场景落地运用。深入开展“共享五福”等爱心助老活动,进一步营造爱心助老氛围。

(三)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通过建立财政投入、慈善捐赠、商家让利、家庭自付多元资金筹集机制,为村社老年人提供优质优价的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适当加大对养老服务投入比重,按一定比例给予本村社老年人“爱心卡”补助。鼓励村社慈善基金,引导共建单位、在外乡贤等捐助,引领形成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尊敬的委员,非常感谢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我们将根据你提出的建议,积极创造条件,为推进村社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衷心希望继续关注,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诸暨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2日

承办人姓名:张伟恩

联系电话:89002652

29.关于诸暨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2号)的答复.pdf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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