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4-158886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4-07-25
主办单位: 市文广旅游局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省级文保单位楼家桥遗址建设博物馆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楼家桥遗址,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村落遗址,位于诸暨市次坞镇楼家桥村东庙后山一带,1996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配合杭金衢高速公路建设进行沿线考古调查时发现,1999~2000年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庙后山东西两侧进行了三期发掘工作,发掘结果显示其文化层堆积较厚,文化内涵较为丰富,出土有石器、陶器、玉器、木构件及动植物遗存等各类遗物。楼家桥遗址的发现证明早在6500年前诸暨地区就有先民在此生息繁衍,且大量制作规整、造型美观的器物和谷物类植物遗存的发现反映当时生产力水平已有了较大的提高,这对研究浦阳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演变和早期人类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自楼家桥遗址发掘以来,我局一直重视楼家桥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一是积极申报,提高保护级别,完成楼家桥遗址的“四有”工作。2003年将其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成功申报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设置其保护机构为次坞镇人民政府。完成保护标志碑的设立和记录档案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楼家桥遗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诸暨市文物协管员管理办法》、“文物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签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合同等,定期联合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对楼家桥遗址进行安全检查,保护其安全和人文、自然环境不受破坏,联合公安部门在楼家桥遗址区域内设置视频监控,并纳入“雪亮工程”,有效防范文物犯罪行为。三是合理利用楼家桥遗址出土遗物遗存。目前楼家桥出土的代表性遗物,如龙形纹饰陶片、动物堆塑陶片、陶鼎、异形鬶等,辅以《楼家桥人的一天》视频展示楼家桥史前人类的生活场景,陈列于诸暨市博物馆通史陈列开篇部分“浦阳江畔 文明之光”版块,与“越国古都 西施故里”“秦时置县 浙东巨邑”“浣水悠长 名贤之乡”等主题单元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展示,既彰显了诸暨六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亦体现诸暨这片人文沃土世代延续的辉煌。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物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文物安全防护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楼家桥遗址的安全管理。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及的“保护区范围内养鸭场在经营”等问题,我们已与当地政府对接沟通,养鸭场的运营现已关闭。今后我们将加强文物执法检查频率,通过属地自查、日常安全巡查等形式,对楼家桥遗址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违法行为做到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一方面,我局将指导、联合次坞镇及道林山村视实择址,利用现有场所开展楼家桥遗址陈列展示项目,并按规定予以资金补助;在拟编制的《诸暨市“十五五”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暂命名)中,根据实际情况将次坞镇现有的楼家桥遗址、俞秀松烈士有关文化遗存纳入考虑范畴,统筹谋划优秀文旅资源的保护利用计划。另一方面,诸暨市博物馆借助馆际交流、馆校合作、“流动博物馆”送展下乡之机,向市内外推介展示楼家桥遗址丰富的文化内涵,提高其社会影响力。

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17日

承办人姓名:张娟

联系电话:0575-87252150

全文下载:诸文广旅〔2024〕22号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pdf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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