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0/2024-158932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公开日期: 2024-07-27
主办单位: 诸暨市司法局

诸暨市司法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大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力量,深化诉源治理的建议》(第05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诸暨市人民调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宝贵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诸暨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新方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主要的工作

(一)加强调解队伍,提升调解能力。制定下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压实镇乡(街道)、村居(社区)对加强基层调解工作的责任,明确将调解工作纳入对村居(社区)的考核,从源头上对矛盾纠纷进行预防治理。根据文件要求,我局还强化了调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在4月初,对23个镇乡(街道)开展了实地走访,针对调解工作推进缓慢的4个镇乡(街道)进行一对一的发函督促,向全市各镇乡(街道)、部门发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通报(第一期)》,推进各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落地。上半年来,全市在册专职调解员已达224名,较去年增加36名,增长19%。所有镇乡(街道)均已按要求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调解员,5个街道和枫桥、店口配备已达到4名以上。同时,我局还组织开展了“青蓝相承 携手共进”传帮带活动,推选出12名调解老专家和45名年轻调解员结对,促进调解知识、经验和技能的传承。此外,我们还加强了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专职调解员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全面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调解能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源头化解。深化分类分流规则,通过“浙江解纷码”等数字化手段推动镇级治理中心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实施细则在镇街一级的落实,建立人民法庭与镇街治理中心的双向入驻、双向派单工作机制。今年5月,已成立督查组,并对镇街社会治理中心诉源治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持续开展人民法院调解指导“六个一”专项行动,压实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对各调解组织、共享法庭、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走访调研,指导化解一批重大风险矛盾纠纷。全面加强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启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规范化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调解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8%以上。认真开展调解指导案例编写工作,6月份,已正式编印《诸暨市人民调解指导案例汇编(基层案例篇)》1000册,并全部下发到市、镇、村三级调委会,作为调解实务的规范性指导手册。积极拓展行政调解与市场调解机制,新指导建立交通运输纠纷调解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委员会及职工权益保障调解委员会3家市级调委会,成立了绍兴市首家市场化调解组织——诸暨市枫和律师调解中心,实现了调解服务的多元化与专业化发展。

(三)加强激励保障,提升调解活力。实施新的《诸暨市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对全市调解纠纷奖励标准进行适当提高,扩大奖励范围,特别是将信访积案化解、律师调解、专家指导等纳入奖励范围,并针对诉源治理出台单独的《诸暨市诉前调解工作激励考核办法》,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调解员补贴经费足额保障、及时发放。截至目前,市财政已落实调解工作经费436万元,近五年来,我市发放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资金已从原来不足60万元/年,提高到400余万元/年,增长了将近7倍,奖励标准和奖励总额位列绍兴市前列。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宣传报道,上半年,我市的人民调解“青蓝相承”传帮带经验被《人民日报》刊登,有效提高我市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实施,我市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正在持续向好。2024年上半年,全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量已达13237件,同比提高8.8%。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考核激励,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启动2024年上半年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通过“以案定奖”+“以绩定奖”综合性评价的方式,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编印发布第2本调解实务指导手册《诸暨市人民调解指导案例汇编(行专案例卷)》,进一步提升调解实战效能。继续加强调解业务培训,完善建立人民调解课程库、专家库,为基层调解员提供全方位、无死角的培训支持。同时,加大对调解员的等级评定力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积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计划开展“诸暨市首届人民调解“青蓝传承 携手共进”传帮带活动集中讲评会”,开展最好导师、最优学员等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方式进一步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二)强化督查指导,巩固诉源治理成效。持续开展督查指导,启动第二轮调解工作实地走访督查活动,聚焦调解队伍建设、诉源治理成效等方面进行深入督导,根据督导情况,发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通报(第二期)》。健全调诉对接闭环管理,加强合并立案的落实力度,合理降低“案件比”。加快推进诉前调解“总对总”工作进程,助推建设局尽快完成诉源治理前五类高频纠纷中房屋买卖(含商品房预售)、租赁合同纠纷相对应的房地产领域专调委的组建。制定出台新的《诸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和行为,完善调解员进退留转和工作考核机制,努力实现万人成讼率、总收案数和一审民商事收案数等诉源治理指标平稳优化。

(三)强化探索创新,持续推进市场化调解。继续探索市场化调解之路,推动调解工作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承接浙江省调解工作专业化改革试点,以类型案件、商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市场化调解为着力点,建立以律师为主体的枫和律师调解中心和以专职调解员为主体的枫源调解中心,分别探索县级矛盾纠纷收费调解与公益调解2条民非调解组织市场化发展路径,在前期赴宁波江北区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引入类型化纠纷调处中心参与法院相关类案纠纷的诉前化解,通过集约化诉讼、示范化诉讼方式,减少占用更多司法资源解决类案纠纷。探索建立市场化调解的指导、管理、支持及有关配套制度,通过梳理总结省级专业化调解改革试点阶段性成效,打造出具有诸暨特色的全省示范性的标志性成果,推进市场调解与公益调解的协同发展与创新。

诸暨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人民调解力量建设,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诸暨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日


承办人姓名:王锋

联系电话:0575-8722891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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