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4/2024-158955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4-07-29
主办单位: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曾奇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初高中学校开放教育资源”的建议(第1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初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校不得开放教育资源,今年省教育厅对违规提前开学、集体补课的温州、金华、丽水等地市的部分学校进行通报督办。

考虑到高中教学的实际情况,允许高中学校在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利用寒暑假向学生适度、有限地开放教育资源。针对初中学生的实际需求,引导学校优化课后服务,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培优补差。同时,针对暑期“看护难”的问题,在一定区域内集中设点开展校内托管,店口镇中心学校结合本地随迁子女数量较多的现实情况,集中在明诚初中和湄池初中开设2周的暑期爱心托管班,参与学生数2150人,共有146位学校老师针对性开展作业讲评、学法指导等。

目前,高中阶段开放教育教学资源均为免费,明确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初中的课后服务收费按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诸教体〔2021〕216号)严格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在初中阶段做细做实培优补差工作,协调多方力量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课后托管服务的质效;在高中阶段进一步加强教师关爱举措,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减负增效落到实处。

感谢你们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也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教育事业。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

承办人姓名:俞建忠

联系电话:057589092913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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