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67/2024-1584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陶朱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6-11
文号: 陶办〔2024〕22号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05 14: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陶朱街道办事处
图文解读

为深刻吸取南京“2·23”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诸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转发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诸消安委办〔2024〕8号)精神,结合陶朱街道实际,就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浙江省、绍兴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认清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严重危害性,认真梳理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全面改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到2024年9月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车通道畅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消除。

二、整治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治理范围

街道范围内建成的高层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

三、整治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二)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损坏;

(三)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故障;

(四)防火卷帘、防火门损坏导致防火分区扩大;

(五)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灯损坏、应急广播故障;

(六)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与堵塞;

(七)消防控制室人员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守;

(八)消防设施器材缺少专业的维护保养;

(九)物业履职能力薄弱;

(十)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

(十一)特种设备(电梯)故障;

(十二)高层建筑沿街店铺消防安全及“三合一”情况。

五、任务分工

应消站:牵头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进展,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社专委:牵头街道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加强对高层住宅小区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物业企业抓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新(改)建、消防车通道整治,违规占用公共楼道影响消防等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做好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及沿街出租店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城建办:负责对高层建筑中涉及安置小区的,加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推进力度。

派出所:负责开展高层建筑内流动人口管理时同步对居住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出租方、承租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场监管所:负责高层建筑内消防电梯、燃油或燃气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

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对高层建筑内影响疏散逃生和消防车通行的违法建(构)筑物、防盗窗、广告牌的执法打击。

六、工作步骤

(一)梳理准备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

1.街道所有高层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订消防安全隐患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四张清单”。(牵头单位:应消站)制订高层住宅小区新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工作。(牵头单位:社专委)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10日前)

召开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等。(牵头单位:应消站)

(三)整治阶段(2024年7月10日—12月31日)

1.对表对标,排查治理隐患。根据摸排的隐患清单,明确服务单位的整改责任和确认责任,明确社区督导责任,核定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各站办所分阶段开展整治行动,具体计划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应消站、社专委)

2.限期督导作战。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一些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督办。(牵头单位:应消站、社专委)对物业安全管理不落实、消防设施改造不配合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牵头单位:社专委)

3.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出具一区一策整改方案,定期督查整治进度。(牵头单位:应消站、社专委)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2月15日前)

邀请市消防救援大队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专项整治结束后,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牵头单位:应消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线办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委办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社区工作、城建工作的三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应消站、城建办、村社服务办、派出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分头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推进。

(二)对照整治标准,强势推进落实

对标“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追责更重”要求,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将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完好情况、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整治,切实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审验、装修材料检测等源头管理,进一步督促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督查考核并举, 资金保障运行

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慢作为、不作为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警示。


附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计划表





附件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计划表



整治时间


高层建设(住宅小区)


7月10日至8月9日


开元小区、天玺名座、西城景苑一期、亿泽新疆大厦、南京联谊大厦、景瑞上府、未来城、华城新天地、怡江花园



8月10日至9月9日


诸安大厦、银泰小区、暨阳财富大厦、陶居苑、凯莱花苑、世纪江湾、铂悦湾、东渡玺悦、君望花苑、天成城市公馆、香樟雅苑



9月10日至10月9日


华阳大厦、红泰小区、越烽大厦、东宸国际大厦、富润大厦、云泰家园、鸿祥华府、天成锦望、熙江



10月10日至11月9日


外贸大厦、星雨华府、恒大滨江御府、新泽苑、景城嘉苑、双樾府、龙山豪庭、辰熙新语苑东区、辰熙新语苑西区


11月10日至12月9日


西城花苑、西城景苑二期、华汇大厦、新金融大厦、丹桂华庭、上海城、跨湖家园、菲达壹品、佳源府


12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


和泰小区、广川大厦、东方金座、华都嘉园、华城四季花园、宝龙世家、滨江左岸、恒大御澜庭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


协和财富大厦、万润大厦、恒龙汽配城、中南紫云府、中南新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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