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24-159215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8-06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必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标准偏低问题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来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水利局各自的农田建设功能统一划归至农业农村局,集中力量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结束“五牛下田”的历史。2021年,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诸暨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我市的亩均投资为原则上不低于3500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00元/亩。

二、规划设计标准不高问题

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设计由属地乡镇负责实施。在设计阶段,由具备水利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根据现场条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并在征询当地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方案。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再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最终确定工程建设内容。

通过近几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地块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极大地提高了粮食产能,说明了我们的设计规划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工程建设质量难以提升问题

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度及工程监理制。

针对工程质量问题,我们委托了专业的第三方管理机构,聘请专门人才,对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上级部门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求返工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四、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已建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问题

自2021年起,省厅每年都会下拨农田管护专项资金至我市。2023年5月23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诸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工程管护范围、责任主体、工作内容、管护经费等内容。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进行保险,以保障高标准农田的管护效率和覆盖率,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国家也极为重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最后,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