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24-159219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8-06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

赵平代表:

您提出的《深耕香榧产业发展 扎实推进产业共富》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香榧产业快速发展,香榧栽培面积不断扩大,产量不断增加。除浙江外,全国已有安徽、江西等10个省市发展香榧,香榧栽培面积已超100万亩,给香榧老产区带来了巨大挑战,品质不稳、古树衰退、价格走低、市场混乱、企业乏力,产业发展遇到瓶颈期。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客观存在,对照您的建议,已经或计划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资源优势。一是提升香榧种苗发展水平。以香榧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为平台,鼓励育苗企业申报省级以上良种认定,加快推动苗木良种化进程,走精细化培育之路。如省级认定良种“早缘榧”结实早、种仁松脆、含油率高、产量稳定,品质明显优于市场上销售的普通香榧。二是提升现有基地生产经营水平。持续注重产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化栽培工作,继续开展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杜绝盲目增加香榧造林面积,科学合理发展新造林基地,以各级示范区、精品园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现有基地造林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全市香榧基地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提升香榧干果生产质量。完善生产标准,梳理全产业链环节,在采摘、后熟、炒制等各个环节,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实施严格质量标准,完善香榧产品标准、分级制度,加大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确保原产地香榧品质。

二、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一是擦亮“枫桥香榧”区域公用品牌“金名片”。2022年出台《关于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财政于 2022-2024 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香榧产业发展,同时配套出台《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对“枫桥香榧”品牌管理中心建设、区域品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平台搭建及实施产业强基工程进行专项扶持。加大“枫桥香榧”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广香榧采摘、后熟及加工标准化技术,提高香榧品质,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着力提升产品创新力。优化香榧保存、保鲜技术,进一步延长香榧销售时间,拓展香榧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和生产工艺。三是做透香榧深加工文章。发挥政府服务功能,构建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桥梁,注重香榧深加工产品的实用性和功能性,进一步研发化妆品、保健品、药品和日用化工品等衍生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三、进一步抓好融合化发展。一是办好中国香榧博物馆。健全完善香榧博物馆运营体制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着力提升博物馆管理硬实力和香榧科研软实力,使之成为中国香榧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展示窗口。二是加快发展香榧产业新业态。以香榧国家森林公园为平台,利用好丰富的香榧古树资源,使香榧产业、香榧文化与康养文旅产业相结合,提升香榧文化旅游品位,逐步打造“产品+文化”、“产品+旅游”、“产品+健康”等产业发展新业态。

香榧产业提升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感谢您为我市香榧产业发展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建议,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促进我市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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