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24-159228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8-06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拆迁安置类农民联建房补办不动产证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房屋确权难问题,是几十年积累下来的问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积累着较多的信访矛盾。一方面群众迫切需要办证,但却因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遗留问题无法按现状确权,另一方面政府在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时,又缺少合法合规的处置依据,导致进退两难。针对这个情况,我局充分利用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契机,在今年谋划启动了农村“一户一宅”确权难破题专项行动,旨在真正解决群众身边难心事,切实提升政府形象。

一是试点先行。我们已于今年5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拆迁安置农民建房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诸宅改办〔2024〕3号),计划通过为期8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历年拆迁安置遗留的农村“一户一宅”确权难问题,打通常态化推进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难点堵点,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宅信访问题。

二是因地制宜。整体工作推进流程是全面摸排—梳理归类—一例一策—落地办证。首先是全面摸清试点村乱占耕地、拆迁安置、一户多宅等确权遗留问题底数,并做好梳理归类,同时对农户参与确权的意愿进行摸排,最终确定试点村确权工作区域范围。根据摸底情况,预演剖析补办手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难点堵点,并针对历史形成的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确权难题,实践等量置换创新理念。指导试点村按照“一村一策”的思路制定农村住房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操作细则,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购买“集体权票”或“地票”作为合法权源进行补办手续确权发证,实现以存量(遗留问题)盘活存量(空间)处置的目标,让市、镇、村、企、农户等共享改革成果,有效补齐“一户一宅”确权难政策短板。

三是系统谋划。要推进“一户一宅”确权难问题,我们首先按照四部曲推进,确保工作系统性。第一步是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第二步是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整治试点,第三步是“一户一宅”少批多建发证难试点,第四步是“无违建”创建等历史形成的其他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同时把握好五大原则,确保工作平衡性。一是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还原历史情况,落地溯源,理性分析群众诉求的合理性。二是坚持稳定为先的原则。群众信访诉求化解的过程中要公平公正,不出现比较性信访,同时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坚持稳慎推进的原则。要坚持分级分类推动,先易后难、边拆边补,尽快让群众拿到合法权证,让群众放心。四是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原则。我们要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善治优势,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允许各村试点探索有效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的活力。五是坚持合法原则。在推进过程中要守牢政策底线红线,既要管当前,也要守长远,不能在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时留下新的遗留问题,要真正将老百姓的好事办好。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把你们的建议作为我们今后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参考,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认真落实。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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