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4-159234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8-06
主办单位: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家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产品食品安全建议》(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健康,影响着餐桌安全,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局,主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持续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强主体培育。积极组织农业生产主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法规、绿色技术等知识培训,重点对基地环境、生产规模、主栽品种、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有意识地选择主观能动性强、质量安全意识较高、品牌意识浓厚的主体针对性开展指导提升,到目前止,全市已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家,绿色食品认证42只。

二是强化重点食用农产品的流通领域过程监管。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浙江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各类风险提示,以豇豆、韭菜、芹菜、牛蛙、黄鱼等高风险品种为治理重点,集中开展流通领域问题排查和治理,督促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强化快检和监督抽检,严防不合格产品或来源不明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上市农产品的检测。根据农产品生产季节每年安排生产环节定量检测近2000份;市场监管局组织流通环节农产品进行检测,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门店、校园配送企业的农产品进行快检;全市农贸市场主办方均设立快速检测实验室,每天对市场内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及时公示检测信息。对以上检测出的阳性产品均下架或销毁。另外,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四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追溯进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照《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目录》和《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有条不紊逐步推进数字化追溯工作。加强生产调研,将农产品重点生产主体相关信息录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行追溯码打印,并推动交易流转由传统的索证索票转向数字化的索码扫码,将产品的合格证信息、流向信息及时采集并回传到追溯平台,实现正向可追踪、反向可溯源。

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坚持底线思维和突出问题导向,努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与产业健康发展联动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与扶持补贴、评先评优、试点示范、创建认定、品牌推选等工作挂钩。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展示行动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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