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9楼,联系电话:0575-870338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来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信息查阅点。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积极参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好政府网站普查监测平台,借助平台的实时监测功能及时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各类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等考评工作,接受社会大众评议,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工作人员配备不齐。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广泛动员,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求获取或制作政府信息后应及时交付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处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做到勤收集勤发布,要求每周清理一次政府信息,尤其是一些需要群众及时知会的政府信息应做到立即公开,确保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尤其要求落实好“审核”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5日